檢討竹縣七鄉鎮685塊土地在山坡範圍內的變換
山坡範圍內竹縣七鄉鎮6885塊土地將變更釋出日期:109-08-02鑑於山坡範圍初步規劃已超過30年,經過地形變化,加上中華民國98年數字檔案導致資料不確定性,新竹縣高雄、苗栗、台東、山坡審查範圍變更,共有7個鄉鎮6885個土地變更,其中山坡範圍416.68公頃,劃入2.81公頃。
108年4月,縣政府農業辦公室邀請各鄉鎮公開展示新竹縣山坡範圍審查變更計劃(草案)。向農業委員會彙總相關意見後,於6月召開了現場調查和審查會議。108年11月19日,農業委員會宣佈新竹縣山坡範圍地址圖生效,縣政府於11月26日正式宣佈新竹縣山坡範圍審查變更計劃。
關西等鄉鎮業主公開展示,反映所有土地地形平坦,靠近道路,屬於城市規劃居民區,但被劃入山坡,影響土地權益,縣長楊文科特別指示相關同事進行調查,呈現真實土地情況,落實土地正義。
農業部表示,參照《水土保持法》和《山坡保護利用條例》規定的山坡地點:1、標高超過100米的。2、標高不足100米,平均坡度超過5%進行調查作業。
結果縣內檢討變更範圍包括新豐鄉、寶山鄉、關西鎮、竹北市、竹東鎮、新浦鎮、湖口鎮等7個鄉(鎮、市),共685塊土地,竹北市出量最大,5000多塊。416.68公頃,劃入範圍2.81公頃。
縣政府地方政府根據農業部山坡範圍劃分和劃分結果,以及提供的土地清單資料,將要求相關地方政府事務所檢查地籍資料,涉及地籍資料變更或懷疑明確,確認變更範圍,然後製作土地公告地圖,並處理公開展覽30天、簡報和報告操作,然後報縣政府專案組審議,然後報內政部建設部批准。
預計20110年6月公佈批准結果,並通知土地所有人。公告無異議後,送地方政府事務所辦理各種土地地籍資料變更登記。地方政府主管非城市土地使用分割槽變更。劃定山坡地保護區後,可以將其變更為特定的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農村地區等。
其中,劃定山坡範圍的丙類建築用地,審查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後,土地所有人必須將原丙類建築用地申請變更為甲類建築用地,可以提高建築覆蓋率和容積率。